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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17-6-13 17:38:22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单位: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7-05-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4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7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6〕4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本年度将分三批集中受理。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并要求为本企业开展高企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本企业2项专项审计报告和近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省申报通知当批受理截止时间的1个月前送其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企业于6月5日、7月20日前提交纸质初稿(包含审计报告)至武进区科技局高企服务中心审核(区政府5号楼424室)。
申报企业于5月5日、6月16日、8月2日前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www.jstec.com.c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注册及网上材料的填报提交,并将企业按省通知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要求完成自查的全套申报纸质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填报完成并由企业盖章)送相关科技部门与省网系统数据核对审核。
纸质申报材料正式稿(一式四份,确保正副本一致)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二份,用记号笔注明企业名称)请于5月18日、6月28日、8月17日前报送武进区科技局高企服务中心(区政府5号楼424室),并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省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与中介机构提交常州市财政局或江苏省注税协会的审查材料一致)。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www.jstec.com.c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武进区、常州经开区企业提交至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武进高新区企业提交至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地区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经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通过网络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2、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再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纸质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报送所属地区科技部门,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只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并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企业所在地区科技部门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到省科技厅。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具体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并将上述材料扫描生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须清晰和完整,同时,将扫描生成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提交至武进区科技局高企服务中心(区政府5号楼424室),武进高新区的企业交至武进高新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的企业交至经开区科技局。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联系方式
科技局高新科:黄劲松 86310233
科技局高企服务中心:李娜 86312815